一、房屋继承办理公证流程
房屋继承办理公证流程如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其他形式的遗嘱暂不予采纳)。
3.房屋继承公证办理完毕,就可以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二、房屋继承公证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房屋继承公证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继承人身份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找法网提醒: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三、房屋继承公证有什么注意事项
房屋继承公证的注意事项有:
1.所有法定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
3.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4.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等。